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无锡市众诚砼业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商品混凝土项目
地 点:无锡市滨湖区友谊村大通路517号附近
建设单位:无锡市众诚砼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产商品混凝土30 万立方米,项目于2013年12月竣工,项目建设、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及处罚记录等。
公示时间: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4月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凤兴
联系电话:13093082337